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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家庭属于社会的哪一层?

2004-12-01 13:56:00 来源:书摘 李银河 王震宇 唐灿 马春华  我有话说

我们的调查采取的是询问被访者对个人等级地位的主观认定,在各种社会等级中找到自己的位置。这种主观方法通常是人们在民其他群体或个体进行比较后对自己等级地位的一种判断。通过受访者对自己的地的手判断,了解和推测他们的心态。

我们的调查把社会地位分成上层、中上层、中层、中下层和下层五个等级要

求人们选择。下表显示了被调查者对自我地位的评价结果。

关于社会分层的调查往往会出现这种的结果:由于被调查者不喜欢自己被冠以“下等”或“上等”的标签,因而更偏好选择中间的社会等级。

表“你觉得自己的家庭属于社会的哪一层?”

穷人

富人

频数

百分比

频数

百分比

上层

8

5.33

中上层

30

20.00

中层

32

20.78

98

65.33

中下层

17

11.04

9

6.00

下层

102

66.23

2

1.33

未答

3

1.95

3

2.00

合计

154

100.00

150

100.00?

从本次调查结果来看,穷人对自我社会等级的主观认定和其客观的经济地位大体趋于一致,多数人并不讳言自己是社会下层。应当说穷人总体上对个人在社会等级结构中的地位评价是消极和悲观的。

影响穷人自我等级认定的主要因素还是收入水平。被访者通常会加入这样的语言来支持自己的判断:“我们算是没有钱的。”“比有钱人比不了,比穷的又好点。中下层。”“我们也就一般,中等,大家的收入都在1000多元。”诸如此类。职业是穷人社会等级自我评价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主要因素。例如下岗人员几乎都选择了下层,但他们的下层地位更多的是通过下岗后的经济贫困表现出来的。小商贩有的自我评价为中层,有的自我评价为下层,这中间差别的关键因素还是收入状况。

穷人中自我认定为社会下层的包括以下职业:下岗或无业人员、退休人员、个体小商贩、小型商业服务业人员、工人等等。他们的家庭平均月收入均低于当地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但其内部又呈现出一定的收入差距,例如北京市回答为下层的被调查者中,有的家庭人均收入在800―900元(据2001年国家统计局统计,北京市当年月人均收入为971元,广州市为1247元,南京市的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86元,哈尔滨市的月人均收入为472元,兰州市的为430元),还有的人均收入不足400元。对个人等级地位的主观认定还有一定趋低的倾向。例如,有些自报家庭月人均收入近900元的北京人、人均1000元左右的广州人和人均700元的南京人等,与收入甚至低于他们一半的受访者一样,都认定自己是社会“下层”。还有一位回答自己是“中下层”的被访者抱怨说:“我们现在才拿3000多元,要是在机关,像我们这些工农兵学员两个人可以拿四五千元,要不是孩子赚得多,生活更难了!”前面谈到,个人地位的主观认定包含了更多主观感受,而这种主观感受又与人们的心态相关。从穷人个人等级地位的自我评价趋低的倾向中我们不难发现,无论这个群体内部还有怎样的收入差距,总体上他们对自己的收入状况满意度较低。

在一些低收入被访者看来,我们所给定的五种社会等级似乎还不足以概括或描述现有的社会等级序列和分化现象,依照他们的表述,显然还有一个比下层更底层的等级。例如南京一位全家每月不到400元收入的无业人员特别强调说,自己不仅是社会下层,而且还是社会的“下下层”;兰州一户领取低保的残疾人家庭评价自己是“没层,我们是最低档的”;广州一位全家月收入1000元左右的退休工人评价自己是社会“最下一等”,还有人自称是“最痛苦的”那个等级等等。一些自我评价为下层的人也指出还有比他们更低层的群体:一位家庭月收入为1700元的广州下岗干部自称是社会“低层”,但又补充说“还没有到贫困”;另有一位退休人员回答说“有人在要饭,比他们我们还要好一点”;还有的人回答说“看到完全没有收入的,就觉得自己还可以”,“说困难户还算不上”。

从上述结果以及低收入被访者对“下层”和“下下层”的辨析中,我们至少可以得出这样两点结论:其一,社会下层并不是一个同质体,其内部也是一个收入和生活差距较大的多层级结构;其二,起码在穷人的主观意识中,“下层”的外延已经超越了单纯的贫困界限,扩大至更广泛的较低收入和温饱人群。也就是说,在城市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的背景下,贫困线已不是人们判断自己收入地位是否归属下层的主要标准,那些虽然能够满足基本生活需要,但不能维持社会一般生活水平的较低收入和温饱型人群也同样将自己归为社会下层。

自我评价为社会中层的低收入被访者只占总数的20.78%,包括以下职业:宿舍值班员、在岗工人、部分有稳定退休金的退休人员、环卫工人、农贸市场的小贩、在居民区看厕所的看守员等。他们座为自己是中层的理由如下:“我们是事业单位(环卫局),收入还能有保证,涨工资我们也有份。”“我周围的人收入都这么多。”“我还能有居委会照顾着给这么个工作(看厕所),日子还能过下去,好多人没工作。”“我的生活还算是不错的,有的人连工资都拿不上,生活很低。”“比起我们那会儿一块下了岗的,我这收入知足了。”“我能有这份工作,我也心满意足了。”但是实际上这些自我选择为中层的低收入或较低收入者中,有许多家庭都有下岗人员,有些人甚至还过着“鸡蛋吃,肉老吃受不了,一个月能吃3顿。实在馋了就买点猪头肉,1块多1斤。”“十几年没看过电影。从没吃过麦当劳、肯德基,那不是我们这样的人能吃得起的。”“好多年没逛过公园,门票太贵。就买20元左右的衣服穿”这样的生活。很难说这些穷人的这种地位认同感是由于“不能接受社会下层的标签”。在我们看来,这种自我认同感显然是在与无稳定收入或“低保”家庭比较后形成的,例如有被访者称,“能有这份工作(清洁工)我心满意足了”,“兰州收入太低,我算不错的了。”由此可见,相对稳定的收入对于低收入君形成积极的自我社会评价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因素,它不仅能提供现实的经济收入,更重要的是它还保证了对未来生活的预期。也许这份收入并不多,如那位看厕所的被访者每月只有200多元的收入,但它足以对稳定人们的心态产生重要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自我评价为中层的被访者呈现出有意思的地区性差异,兰州,这个在此次调查的五城市中人均收入最低的城市选择“中层”的比例最高,有近四分之一的人自我社会地位的评价为中层;南京次之,15%左右的人选择中层;广州有10.34%的人自我评价为中层;北京是9.52%;哈尔滨自我评价为中层的最少,只有一人,占3.3%左右。我们认为,形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可能是,第一,地区性的收入差异造成被访者自我评价是时的参照系统不同,如兰州可能的参照对象大都为收入较低或无固定收入的群体,容易形成较高的自我评价,比如前面提到的看厕所的人,他因还能领到一份固定的收入而自我评价为“中层”;第二,社会文化心理方面的差异,我们在调查中能明显感受到这种差异。兰州人比较温良敦厚,容易满足,而哈尔滨人则性情比较暴烈,攻击性较强,等等。

富人的回答出现了趋于中间化的倾向,85.33%的被访者自我评价为中层和中上层,其中选择为中层的更占到65.33%。(见表)有研究认为,中国人之所以倾各向于选择中层,同中国“传统的中庸文化”有关,也同中国人对目前出现的社会经济等级分化结构的认同程度不高有关。但我们同时发现,在某种程度上,高收入群体这种趋于中间性的选择,其实也是将自己放在特定的参照体系中,人们对富有的主观认定在不同的地区和人群中会有很大的差别。在经济富裕的广州,财富上千万甚至过亿的富人较多,被访的家庭财富几百万的富人根本不敢言富。同样在北京,一位“在别人眼里,算是有钱的,例如有房,有车,孩子在国外,衣服都是1000多的”被访者却自我评价为,“经济在社会上属于不高的”,因为“工资收入不高”。南京市的一位证券公司的部门经理在和全国水平相比后得出的自我评价是,“当然是中层”。还有一位兰州的私营企业主这样回答:“我的家庭收入在这里算得上是中层,可能略靠上一点。但如果在大城市里可能只是中层。”还有被访者这样答道:“在广州算是中层,(但是)在我们家乡是很好的。”“在我们的圈子里,(我)还不是很好的。”“经济条件属于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可见“富有”和“上层”的标准是相对的,人们的追求是无限的。

较高的自我评价也同样建立在与周围的人和群体的比较基础上。一位自我评价为上层的兰州人这样回答说:“不好意思,其实我只是个外企的部门经理,我知道,在北京上海广州,这种位置只能算是个白领,但是兰州的外企实在太少,因此我这样的岗位是稀缺的,我的地位在兰州也能算得上是上等了。”还有一位以年龄群体作为参照标准的南京被访者回答说:“就自己这个年龄来看,属于中上冒尖的,(因为)这个年龄层的有百万资产的很少。”从上述回答中可以看出,富人的自我评价与他们所处的区域、年龄层等因素有着重要的关联,不同的群体或个人参照物是影响他们对个人等级地位认定的重要因素。

那么,在中国的高收入群体中,对什么是富人,什么是社会上层有没有形成自己的看法呢”我们的调查表明,在高收入群体中,富人的符号至少是由这两样两方面的标准来确定的:其一,炫耀性的消费。一位家有两辆汽车、一处高档住宅的私营业主认为:“富人的标准一是有别墅,有名车;二是出差住‘四星’,着装是名牌,住宅不止一套。”依据这种标准,他认为自己还只是属于中上层。此外,有人还认为,富人的标准还应包括把孩子送到国外读书。还有的人认为,打高尔夫球、经常出国旅游也是富人的标志性生活方式。其二,收入水平,其中包括工资性收入也包括资本收益。有被访者谈道:“很好的收入应该在每年700万―800万。例如房地产和开煤矿什么的。”前面提到的一位自我评价为社会中上层的北京被访者则认为,工资水平是个人社会地位的重要标志,尽管他认为自己已经积累了一些财富,也享受着比较优裕的生活方式,但是“工资性收入不高”限制了他对自己地位的更高评价。

财富以及显示财富水平的消费方式是被访者提及的富人标准中的主要内容,其他标准如文化、道义方面的内容则没有被受访的富人提到。对富人标准的这种看法,实际上与中国目前富人的经济地位和政治、社会地位不一致,富人缺乏政治地位,也未形成足够的社会尊重,以及富人群体中文化和职业构成比较复杂和分散的现实是相吻合的。

许多研究表明,社会普遍认为高收入者现有的收入结构不尽合理,非工资性收入在收入结构中所占的比例过大。我们的研究证实了非工资性收入对社会地位自我认同的影响。表现在:第一,许多富人列出的家庭收入和实际消费支出严重不符,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富人隐瞒了非工资性收入。如前所示,那位有房有车,每月衣服都在1000元以上的被访者,自述月薪只有

1000多元。还有的被访者自述夫妻工资收入在4000元左右,但每月的固定消费就有7000元之多。分析其中的原因,我们认为,一是有大量灰色、黑色收入的存在;二是许多富人尚未形成将资本收益计算在家庭总收入之内的观念,所以出现了一些自称有几百万元资产,但月收入只有“不到2000元”,或者月收入只有1000多元,但自我认定为社会中上层的个案。第二,非职务性收入对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自我地位认同有重大影响。一位国有大型企业的原副厂长自我评价说,“以前可能是中上层,退休了就不行了。”他承认,原来在职时,基本不靠工资生活。

我们的调查证实,确有部分城市低收入者在近年出现了与经济发展相悖的绝对收入下降的情况。例如,有一位下岗职工自述,“10年前,我们的工资还有1000多元,现在才100多,下降很多。”还有一位失业人员说,“10年前我和爱人都有工作,现在我找不到工作了。”另有一位说,“以前我们上班时,每个人都拿七八百,过年过节还有福利,现在啥都没有了。”等等。这些绝对收入下降的低收入户中有些生活甚至已倒退到“两顿饭都成问题”,还有的“不敢进医院,有病忍着”,以及一捆大葱打发一个冬天的贫困境地。

每到逢年过节,各地政府有关部门都会
为当地比较贫困的家庭提供生活上的帮助。

应该说,相不一部分穷人对个人经济状况不满意的原因并不是由于绝对收入量的下降,甚至在最近的几年中,许多人的绝对收入还有或多或少的增长。

被访者对个人处于下降的收入地位有深切的感受,有人这样分析道,“现在物价涨了,工资没涨,生活水平看来是降了。”“收入多了,但是物价水平也高了,所以说上升的水平一般。”“过去我们两个人有400元钱的生活得不错了,现在不行了,我还要拿低保,好多东西吃不上。”还有位退休工人这样描述自己的经济状况在近年来的下降情况,他说:“过去我们也是劳动人民,但是好多东西咱敢想,也吃得起,大对虾咱们也能吃个鲜,现在连想都不敢想!”还有一位半停产企业的工人说:“经济状况和以前比,收入是增加了,1981年我才拿30多元,但那时没觉得日子过得紧紧巴巴。生活最好的时候,无忧无虑的时候是上世纪80年代的时候,最操心的时候是从1994年一直到现在。”也就是说,19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并未使这些穷人同步获益,相反,还进一步拉大了他们与富人之间的差距,相对收入地位不断下降。

与绝对收入和相对收入下降相适应的是,自1990年代城市经济社会体制改革以来,城市居民必需的消费性支出项目大大增加,大宗消费,如医疗、养老、住房、教育等负担更多地向个转移。同时,许多形式的再分配又出现“逆向调节”的特征,如住房、医疗等福利分配在改革后,更多的倾向较高收入者,低收入群体能够从再分配体制中获得的社会福利资源相当有限,在有的地区和单位、部门则根本没有。低收入者需要承担的医疗、住房等负担极其沉重,收入水平不能满足必要的、基本的消费性支出的问题日渐突出,这进一步加重了穷人经济状况的恶化程度。例如一户被访的低收入家庭,由于是下岗职工,个人又无力购买社会保险,每月光是用于看病的费用就占其家庭总收入的一半多。除此之外,他们还要个人负担过去由工厂支付的“暖气费”“房屋修缮费”等,以至于他们冬天不敢采暖,房屋破败不堪。类似的例子调查中比比皆是。有人抱怨说,现在日子之所以过得紧张,部分原因是“过去的医疗养老都不用我们操心,花钱看病是报销的”。还有的人诉说,“学费老在涨,一开学就得交几百上千,还不算平时交这交那。”“除了看病,给孩子交学费,剩下的钱顾嘴都顾不了。”还有的说:“不敢花钱,就是怕今后养老没人管,攒钱的压力特大。”许多人强调,子女的教育和自己的养老、医疗费用是最沉重的压力,只能靠紧缩本来就有限的开支才能满足这方面的最低消费。

我们的调查和自1990年代中期以来的许多情况显示,在富人中,已经不乏私人财富逾千万甚至上亿者;另一方面,城市中又出现了以失业、下岗人员,停产半停产企业工人和内退、退休者为主体的“新穷人”群体,社会分化已开始呈现出向两极分化的特片,“富人更富,穷人更穷”已成为新社会现象。中国的经济在近十年有了长足的发展,财富总量的“蛋糕”越来越大,但却给福利的部分增长有限,穷人并没有分享到经济快速发展的好处,反而为社会转型付出沉重代价。一般而言,社会地位下降会导致人们对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合理性的质疑,并造成对制度的疏离和不满。所以,提高和改善穷人的经济状况,特别是避免群体性的收入地位下降,以保证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这是当前社会需要特别给予关注的重要问题。

(摘自《穷人与富人》,华东师大出版社2004年4月版,定价:18.00元。社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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